(一) 政策内容
对到我区乡村产业经营主体中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贴。
(二) 资格条件
-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内高校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 2021年2月3日(含)之后在我区乡村产业经营主体中就业或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
- 已享受过我区大学生生活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三) 业务流程
- 申请:申请人向所在乡村产业经营主体提交材料,乡村产业经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无误后,提交到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拨付:审核通过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经费拨付文件,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四) 申请材料
- 身份证明。
- 学历证明。
- 乡村产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 与乡村产业经营主体签订的用工合同。
-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 政策咨询解答
- 责任科室: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 联系电话:0571-6396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