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人才政策

一、杭州上城区人才新政“黄金二十条”

  • 1. 实施全球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全职引进的院士专家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资助。柔性引进的院士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资助。
  • 2. 完善海内外领军人才和团队培育计划:自主申报入选海内外领军人才计划给予最高600万元安家补助。自主培育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
  • 3. 加快集聚现代金融人才:金融人才根据年度薪酬的地方贡献给予最高100%的个人专项资助。
  • 4. 建设高端商务人才集聚区:钱江商务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人才发展资助。
  • 5. 注重文化名家和大国工匠引进与培养: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省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浙江工匠、杭州工匠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 6. 实施名师名医引育计划:新引进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新引进和培育的省市医坛新秀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
  • 7. 推进海内外人才创业项目引进计划:“金靴奔跑计划”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50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最高200万元股权激励补助、最高1500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贴息和最高80万元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 8. 深化外国高端项目引进计划: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才计划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杭州市“115”引智计划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 9. 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符合特定条件的优秀应届大学生,在杭州市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基础上,给予1:1区级配套,并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
  • 10. 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在上城区创办企业的可享受最高2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最高10万元房租补助、最高5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留学生创业项目在市级资助资金基础上按照1:2给予配套资助。
  • 11. 切实加大名校名院名所合作:深化与国内“双一流”大学和长三角区域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世界百强、中国百强企业的战略合作,给予“一事一议”资助政策,获评年度优秀平台的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 12. 加快推动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市级及以上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210万元资助。省级及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出站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40万元资助。
  • 13. 积极建设国际引才平台: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第三方运营机构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完成相关招才引智任务的海外孵化器和工作站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
  • 14. 强化企业引才:入选市“521”及以上领军人才、引进高薪人才和外国高端人才给予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机构最高80万元引才资助。人力资源机构引进并认定D类及以上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资助。
  • 15. 鼓励资本引才:经认定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项目新落户上城区的,按其实际股权投资额的8%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16. 发挥赛会引才效应:经批准备案承办国际高端研讨活动的,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活动经费资助。
  • 17. 探索多元化人才举荐制度:院士举荐的人才项目经认定直接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和相关支持政策。
  • 18.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00元/月租房补助。为来上城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洽谈项目落地的创业人才,提供7天以内免费人才流转公寓。
  • 19. 优化人才“一件事”服务:推进人才工作数字化改革,优化人才全生命周期服务。
  • 20. 选树人才工作典型:杭州市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上城区优秀人才科技企业(平台)给予10万元资助。

二、关于深化金融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健全完善与金融人才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快集聚和发展高质量金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打造一流人才生态城区实施意见》(上委〔2021〕32号)文件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区高层次金融人才集聚规模超1000人,其中包括金融顶尖人才20人、金融领军人才50人、金融高级管理人才200人、金融青年人才800人,以及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20人以上,逐步打造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人才队伍。基本完成与金融人才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在长三角区域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人才高地。

二、工作举措

  • (一)机制保障:
    • 1. 完善主要领导抓金融人才工作机制。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金融人才工作,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要议题。结合年度“一把手”抓党建人才工作述职,开展金融人才工作年度述职评议。完善区领导联系挂包高层次金融人才制度,定期上门走访服务,推进重要人才项目落地,协调解决人才“关键小事”。
    • 2. 完善金融人才管理评价机制。完善金融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以业绩贡献为核心,涵盖专业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水平、从业资质经历等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建立金融人才分类数据库,给予金融人才相应待遇。实行失信惩戒和负面清单制度,将金融人才信用作为人才引进、评定、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 3. 建立金融企业“党建+人才”工作机制。探索开展金融企业将人才工作纳入党组织工作内容,策划开展金融企业“党建+人才”开放式活动,组织开展专门针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培训班。在助力区域发展和“争双强、当先锋”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金融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对象;属于党员或党组织负责人的,作为“两优一先”等荣誉评选对象。
  • (二)政策保障:
    • 1. 个人资助专项。对经认定的金融顶尖人才、金融领军人才,按个人薪酬地方贡献的100%给予资助,薪酬标准上限为500万元;对经认定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按个人薪酬地方贡献的80%给予资助,薪酬标准上限为300万元;对经认定的金融青年人才,按个人薪酬地方贡献的60%给予资助,薪酬标准上限为150万元。
    • 2. 资格认证专项。鼓励金融人才参加北美精算师(FS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对取得资格认证的,经申请可获最高5万元补助。
    • 3. 中介引才专项。拓宽金融高端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金融企业面向海内外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对引进金融人才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机构实施资助(引进前需报备区金融办),每引进一名金融顶尖人才、金融领军人才,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
    • 4. 其他服务保障。对经认定的各类区级金融人才以及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协调办理子女入学、落户等手续,优先保障人才公寓(金融顶尖人才可享受Ⅰ类5000元/月、金融领军人才可享受Ⅱ类3000元/月、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青年人才可享受Ⅲ类1000元/月的租金补助),经认定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每两年可参加一次疗休养、每年可享受健康体检等服务。

三、金融人才认定流程

  • (一)材料申报: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需逐项上传至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http://218.108.108.210:8080/FIDMP/),《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需提交纸质盖章件三份。
  • (二)属地受理: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单位所在街道进行受理。属地负责对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管理系统受理材料的完整性进行预审,材料不完整的予以退回,材料完整的予以通过,并在系统内完成预审操作。同时在公司提交的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整理汇总后报送区金融办。
  • (三)专家评审:区金融办对照《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目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并会同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提出认定意见。
  • (四)会议审议:认定结果经区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审议结果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

其他区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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